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

紅人

我不是一個很喜歡出名的人,我一直是低調行事。但感覺上我好像很紅,其實只是認識的人多了一些而已。

其實認識太多人不一定是件好事,像我就有這種認識太多人的困擾。台灣就是那麼小,我不管走在那裡,都會遇到認識的人。就如我每次去國家音樂廳聽音樂會,都會遇到認識的。我每次去各個地方聽演講,都會遇到認識的。走在台北車站街頭,也會遇到認識的。坐火車或公車,也會遇到認識的。當然在學校更不用說,到處都認識。

因此隨時出門都得保持良好形象,畢竟不管走在那裡都會有「眼線」。有時候為了防止「狗仔隊(註)」跟蹤,我會走地下道、齊樓。在學校,我會儘量走連通走廊、偏僻的走道、堤防邊或繞遠路,以避免被人發現。有時候覺得自己真像個「逃犯」一樣,到處躲藏真是辛苦。沒辦法,我就是太紅了!



註:這裡指的狗仔隊是走在路上認識我的人,有看見我但我沒看見他,他不會打招乎。會偷偷監控我去那個地方,然後回去用MSN告訴我說他今天看到我去那。甚至有人還拍照po版,所以用「狗仔隊」形容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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