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

口香糖的啟示

路邊有個賣口香糖的老婆婆,身軀微彎、滿臉皺紋,年紀看起來頗大。每日都看到這位老婆婆在這賣口香糖,非常勤勞,若我有經過,總會跟老婆婆買個一兩條。若身邊的口香糖太多吃不完,也會拿去請別人吃,不僅做公關,還可以讓咀嚼口香糖的人帶著薄荷般輕鬆愉快的心情。

有次看到一位穿著西裝的爸爸,帶著一個唸小學的小朋友過去老婆婆的身邊,投了50元在老婆婆的盒子裡,然後堅持不拿任何口香糖。也許這位爸爸想要示範愛心給小孩看,然而卻做了最糟糕的家庭教育,也就是所謂「炫耀」。先不談這位爸爸對孩子的教育,給錢但不拿口香糖的行為的確很常發生,我就看過好幾次,很多人給老婆婆錢卻不拿口香糖,這樣的行為代表瞧不起老婆婆。

人類社會自從發展以來都是以物易物,付出不求回報的一種是「捐獻」,另一種是「施捨」,前者是全心全意,後者是帶有跨耀,兩者只在一念之間。「施捨」只會給乞丐,因為乞丐已經窮到沒有自己的尊言,而「施捨」的人除了同情心之外,另外有著顯示自己地位較高的意味。乞丐是自己沒有能力工作,必須要向人家行乞,若有能力工作就不會當乞丐。同樣的,老婆婆靠自己的能力在賣口香糖,雖然錢微不足道,但她很開心自己仍然有這個工作能力,不必向別人行乞,反倒是給錢卻不拿口香糖的人,把老婆婆當成乞丐。不拿口香糖代表瞧不起老婆婆,認為老婆婆沒有工作能力,這是很不應該的行為。

這件事情是我在另外一個地方學到的。有次在麵攤吃麵,有位拾荒的老太婆帶著一個小孩,點了一碗小碗牛肉麵,然後兩人共吃一碗麵。老闆的兒子問老闆為什麼不給他們兩碗麵?老闆說給他們兩碗麵代表瞧不起他們,但其實老闆已經偷偷在麵裡加料了。

人家有能力可以自己賺錢,我們應該要支持他們,跟他們買東西就是最好的肯定,他們可以用東西換到錢,也等於是幫自己累積成就感與存在價值感。所以下次請記得,別忘了拿走應該要拿的東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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