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王文華,本文截錄自Cheers雜誌2009年2月號
Dear文華,
2010年,成家了嗎?
這句話通常是你媽問你,現在我來問。
2010年,42歲了。雖然有作家比你晚婚,也娶到好老婆。但這種事,沒必要當紀錄保持人。
何況比你晚婚的作家條件比你好,可不要糊里糊塗地以為自己可以跟他一樣。
如果你還未婚,我不是要你立志在今年結婚。這種志向你也立過,最後都沒有結果。這種志向跟減肥和上健身房一樣,很難撐過兩個星期。喔,不對,這種志向比減肥和上健身房更難!因為你可以一個人減肥,但不能一個人結婚。
我只希望你想想這個問題:不結婚的原因。
20歲時沒結婚,因為美女太多,定下來可惜。結果現在別人娶了適合你的老婆,生出來的可愛女兒叫你叔叔,而不是爸爸。你不要說你運氣不好沒碰到,你碰到過,但讓她走了。一生只有一兩次真愛,你浪費了一次。你浪費後的確碰到其他美女,但她們覺得和你定下來可惜。
30歲時沒結婚,因為工作太多,沒時間愛別人。結果你現在事業上又了不起到哪去呢?你曾經是總經理,但現在能掌管的只有電視機。你曾經是「暢銷作家」,現在別人客氣地稱你為「知名作家」。但連你都知道自己只在朋友圈中「知名」,年輕人根本沒聽過你。
退一萬步想,縱使你今天是歐巴馬,那又怎麼樣呢?你的女兒,不會叫你「總統先生」。一百年後,你也頂多只是一尊銅像。
很多當年捨身取義的夢想,做了後發現只是棒棒糖。很多當年千辛萬苦的事,時間久了也是一場空。
人生很殘酷,我們總無法在人或事出現的當下,了解那人或事真正的重要性。總要經過一段時間,才醒悟過來。但醒悟時,已錯過了重要的人或事。
真正重要的人或事,不會重來。生像死,沒有第二次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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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想婚了齁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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