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13日 星期日

不易相處之人

每個人一定都會遇過一種人,這種人喜歡無理取鬧,有人稱為「澳客」或是「怪叔叔」。他們的特徵就是喜歡去爭辯一些看似有道理,但實際上根本沒必要的事。例如他們買東西,拆開後發現不是他們喜歡的,會要求退費。或是你走在路上看了他一眼,他會咆哮你為什麼要看他。因此,就常常會有人在跟他們吵架。

另外一類的人,他們屬於溫和性,比較沒有攻擊性。只是他們講話常常順口會得罪人或傷到人,有人會覺得他們很「沒禮貌」或是「小白」,但他們卻沒有發現到。所以這類的人也比較難接近,或身旁比較少朋友。也是有人常常氣不過和他們發生口角衝突。

其實還不只這兩類,凡這類的人我們通稱為「不易相處之人」。其實我覺得遇到這類人或對方有得罪你的地方,大可以不用生氣,也不用指責對方。一個人會如此其實是與其個人人格特質有關,而其人格特質又與他的家庭環境與生長環境有關,是很難改變他們的。而外在行為只是反應了他的人格特質,其實他就是一個這樣的人,他會如此其實不是我們的錯,也不是我們的問題,我們不必為這種事去生氣。因為我們並沒有錯,對方也沒有錯,只是他就是這樣的人,我們不必去生氣這樣的行為,畢竟我們也改變不了這種人。我們反而要學習包容與尊重與我們不同的人,就像人權社會中人一律平等,沒有種族膚色等問題,沒有種族歧視的問題。他們也是一種人,我們應該學習尊重與我們意見或認知不相同的人。

就像很多人上了大學,發現大學世界中有各式各樣的人,也許看不慣一些人。但大學就像是一個小型的社會,我們要有包容的心,去接受各式各樣與我們不相同的人。再者,「不易相處之人」若他們不是惡意,只是表達方式不太對,得罪了別人,我們應該學習「包容」,只要了解這句話背後真正的意思就好,若沒有惡意,我們應該學習「接受」,而不是「排斥」。

不只校園生活如此,社會上也是這樣。惟有互相尊重與包容,才是化解衝突的解決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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