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次在兩輛車中的狹縫中通過,右邊是一台停在路邊的黑色轎車,左邊是一台等紅燈的計程車。因為我要紅燈右轉,所以我速度很快沒有煞車,就直接從細小的狹縫中衝過去。「帕」了一聲,我以飛快速度通過狹縫,同時也把右邊那輛黑色轎車的後視鏡撞了下來(因為它停車沒把後視鏡收起來)。我回頭一看是BMW,然後看看車內沒人(因為停在路邊)。那就算了,沒機會跟司機道歉,於是就繼續前進。
其實我撞到別人常常發生,因為我騎車或開車技術非常不好,只要出門,必定會發生車禍。不過都是小車禍,例如在兩輛機車中穿過去,造成兩輛機車差點跌倒;或是我太靠近前面機車,會不小心從它屁股撞下去,然後人家會回頭瞪我;或是右轉時距離沒算好,轉彎會差撞到路口的行人;甚至三線道馬路,還是會跟別台機車差撞。
所以下次我開車或騎車時,看到我最好閃遠點,免得被我撞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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