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8日 星期二

早餐店的阿姨

我們上餐廳吃飯時,吃完都會給小費。以前有50元鈔票時,吃完直接將50元鈔票壓在桌上就好。現在紙鈔最小是100元,有點捨不得。不過再怎麼樣,絕對不能放零錢,因為放零錢代表菜色難吃、服務不周到。除非真的想抗議,否則絕對不要放零錢。

有時候買東西若遇到黑店,也可以用零錢抗議。像之前在學校時,因為學校餐廳的早餐店是著名的黑店,東西難吃又貴。但住宿同學沒得選擇,也只能吃,要不然得出去買。於是有天宿舍四位室友約好,一起準備零錢去嗆聲。我準備了40個一元去買早餐,來向做無言的抗議。付帳時我將40個一元捧上去,阿姨連數都不數,全部用力丟進一個裝錢的碗,丟的很大聲。臉非常臭,不說話也不看我。第二位室友也是,只見賣早餐的阿姨臉愈來愈臭,很明顯看得出來她非常不高興,但我們心裡都在暗爽。

當然之後就不能再去這家店買了,以免遭到阿姨報復。畢竟「最毒婦人心」,那天她在早餐裡下毒。後來大家都去一餐吃,順便去海事上課。或是到全家買,不再吃那家黑店。每當想起這件事和老闆娘超臭的表情,心裡都會暗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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