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文華的物盡其用行銷。
中環集團得利影視宣布準備和7-11合作,到時候可以到7-11租錄影帶,也就是在7-11放一些熱門影片供顧客租用,預計下半年就會開始營業。7-11幾乎將其小小資源發揮到極限,她有了店面後,用既有的資源提供無限服務,但她們的成本並沒有增加,店的利潤會愈來愈高。7-11永遠去想消費者生活中有什麼問題,想辦法幫他們解決。這種思維聽起來沒什麼,但極少公司能做到,大部分的公司都在替消費者製照問題,例如買了一個東西,設計一套非常困難的退貨制度,替消費者製照問題。
要物盡其中,第一點就是要幫消費者解決問題,如上面說的。第二點就是要掌握最新科技,例如可以到7-11換駕照就是i-bon。在國外,住宅區和商業區都分得很清楚,在台灣則是混亂,但混「亂確」是台灣的特色,因為我們生活在混亂的空間,所以我們對商家的期待也是要包羅萬象。外國人就是很死腦筋,台灣人就是很會鑽、很靈活,不會被限制度,因此便利商店什麼都可以做。如果這樣發展下去,以後專門店都要擔心便利商店,到時候可能都會被取代。例如買個藥、寄個信都要到藥局或郵局,藥局或郵局又不是到處都有,於是使用率會降低,如果便利商店經營這些服務,這些逐漸會被便利商店取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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