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

從楊淑君事件看台灣的教育

這次亞運,除了楊淑君被判失格之外,我們還有很多起比賽項目都有類似的情形發生,而教練們總是異口同聲的回答:「裁判不公。」其實這都是最糟糕的示範,這也顯現出我們台灣教育令人憂心的地方。台灣人從小被教育「只可勝,不可敗。」的觀念,一但比賽失敗,就喊裁判不公;一旦選擇失敗,就喊要驗票;一旦官司敗訴,就喊判決不公。其實失敗也是一種學習,如何從失敗中爬起來才重要,所以歐美國家對小孩的教育都是「失敗學」,父母總是鼓勵孩子多「嘗試」,跌倒了再站起來。我們台灣則不然,小孩跌倒了我們總是要小孩「不要哭!」、「不准哭!」,也就是我們不容許任何失敗。也因此,我們每次失敗,我們不會先檢討自己,而是先責怪他人。責怪是個自然反應,每個人都會不時陷入其中。責怪永遠解決不了問題,因為我們不可能一邊指責,同時還能承擔責任。要是沒有人負責,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做好,不可能修正,也不可能改善。這時候就要有負責任的態度,負責正面的意義是迎接問題,而不是指責、抱怨、製造藉口。事情難免會出狀況、錯誤難免會發生,也就是出現問題,就需要解決,唯有「負責」才能找到解決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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