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

一支小雨傘

「咱二人~做陣遮著一支小雨傘~」故事是這樣發生的...

今天早上搭乘台鐵4172區間車往蘇澳,火車只有四節車廂,我走到最前面的車廂找位置坐,順手把雨傘放在行李架上。準備下車時朋友打電話來,我就一面講電話一面收拾包包走出車廂,出站之後發現外面下大雨,突然想到我的傘勒?是的!還在火車上!於是趕緊去找站長,站長叫我到月台站務室請站務員幫忙用無線電呼叫。

我跟站務員說明狀況後,站務員馬上拿起無線電:「南港站呼叫4172列車長,聽到請回答。」「4712列車長收到,南港站請說。」「有旅客遺失一把綠色雨傘在第四車行李架上,請幫忙尋找。」「我在第一節車廂,我現在過去。」過了一陣子:「我在第四車行李架上找不到雨傘。」於是我就很失望的離開。

外頭不僅冷風颼颼又飄著大雨,我就很狼狽地在雨間的縫隙中穿梭。雖然這把傘也才100元,但對我來說意義重大。一整天上班都在想著雨傘的事,總覺得好可惜。下午車到了蘇澳,我還打電話去蘇澳車站問,站長說若有找到會再通知我,另外若找到會放在「蘇澳站」行李房等我去領取。蝦密?蘇澳站?但至少比運到花蓮或台東好吧!

於是我一整天運用「秘密」教的「吸引力法則」,想像我拿到傘的樣子,而且要想得很真實。

下班之後我不死心去南港站找站務員再問一下,還好站務員沒換人,應該是他覺得很奇怪,我不是中午才剛去上班,怎麼現在就下班了?站務問我怎麼知道要來拿?我說我只是順道來問問。站務員說我的傘後來被列車長找到,而且被運到汐止車站。但雨傘是在第一節車廂找到,不是第四節車廂。原來是我搞錯了,我以為區間車的算法跟對號車算法一樣。對號車往南是第一節車廂,但區間車是以前進方向為第一節車廂,畢竟區間車也沒有車廂編號,難怪列車長找不到,不過這讓我又學了一課。好在只有四節車廂,如果有12節車廂豈不是要列車長從第1節走到第12節?

本來想說那我要去汐止車站拿傘,沒想到站務員從倉庫拿出我的傘:「是不是這把?」我的傘居然又從汐止站被運回南港站了!真是「就甘心ㄟ」,居然還可以幫我免費「運送到府」,台鐵的「心」服務,真令人窩心。我拿到傘真的很開心,因為失而復得,回應了我用吸引力法則的想像畫面─我拿到傘的模樣。台鐵就是有人情味!

「雨越大~我來照顧你~你來照顧我~」

「雖然雙人行相偎~遇著風雨這呢大~」

「崁坎小路又歹行~咱著小心行~」

「你甲我~做陣拿著一支小雨傘~」

「雨越大~渥甲淡糊糊~心情也快活~」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若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詢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