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我的工作時間很長,一天24小時、一個星期七天都在工作。有些人覺得我好像很準時下班,但其實我不在辦公室的時間也在工作。因為只要有網路的地方,我就可以隨時隨地工作。
每天早上一起來,一面吃早餐一面工作。在公車上,先整理一下電腦裡的資料。等火車時,先收個信。在火車上,回個幾封信。到公司後開始一連串的工作。中午帶著電腦去吃飯,一面吃飯一面讀信。下班之後,在火車上繼續處理信件。回到家,繼續未完成的工作。就是這樣隨時隨地、無時無刻都在電腦旁邊。
假日更別說了,若在家的話通常一整天都在工作。若出去玩的話,也要帶著電腦出門,隨時找機會工作。更別說出去旅行和渡假了,那一定都得帶著電腦出門。任何一刻都在電腦前待命!
其實有網路的地方,就可以連線收信和上網查資料。沒有網路的地方,像是移動中的公車或火車,則可以處理一下靜態的資料,像是寫文件或看文件。當然像台北市,整個城市都覆蓋著無線網路,所以不管走到那裡都有網路,不用擔心連線的問題。反倒是離開台北之後,要找到有網路的地方不容易。
通常在公司都不會留太晚,因為超過晚上八點之後,美國人(地球另一端)就會陸續上線,於是就開始傳即時訊息過來,最後會被纏住無法離開辦公室。所以我們有一個共識,就是晚上儘量不要在辦公室或線上,不然會被搞到凌晨一兩點,然後隔天繼續上班,又得繼續搞亞洲國家的人,這樣都不用睡覺了。所以就會有這種24小時工作的情形。當然有時候晚上要和國外開會,那就另當別論了。
電影《社群網站》中,馬克隨時隨地都抱著電腦,我大概就像他那樣吧。隨時隨地都必須在電腦旁邊,一有空就在工作。因為目前工作很多,大概至少已經累積了十年份了,所以有機會就要消點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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