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9日 星期五

給年輕人的12條經濟學定理

201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─紐約大學的薩金特(Thomas J. Sargent)和普林斯頓大學的席姆斯(Christopher A. Sims),因研發出多種方法,為經濟政策與GDP、通膨、就業、投資等,不同變數間的因果關係,找到了解答,而獲得此殊榮。2007年加大柏克萊分校的畢業典禮上,薩金特為年輕人整理出十二條簡單、卻寶貴的經濟學定理:

1.世上有許多事情,雖然令人渴望,卻是不可行的。

2.無論是個人或群體,都會面臨「取捨」(tradeoffs)的難題。

3.別人對於他們自己的能力、成就,和喜好所掌握的資訊,絕對比你更多。

4.每個人都被誘因(incentives)所影響,包括那些你想幫助的人們在內。這正是為什麼社會安全網的運作,達不到原先預期的原因。

5.公平和效率之間,必須有所取捨。

6.當賽局或經濟處於某種「均衡」狀態時,人們會滿足於自己的選擇。也正因為如此,善意的外人,很難再去做出任何更好或更壞的改變。

7.未來,你們也會被各種誘因所吸引。所以,你們會發現,有些承諾是自己想做卻做不到的。因為你們曉得,實現這些承諾,是不符合自己利益的。

8.政府和選民同樣也會受誘因影響。所以,政府有時就會倒債,政策也會跳票。

9.上個世代累積的成本,有可能轉嫁給下一代。各國政府債務以及美國的社會安全體系,就是這樣(但新加坡的社會安全體系,卻是例外)。

10.政府花錢,最後都是人民買單──不是今天,就是明天;不是必須加稅,就是會被通膨吃掉所得。

11.大部份的人,都希望讓別人為「共用物品」與「政府移轉性支出」(譯按:例如社會福利支出)付費。

12.市場價格是以所有交易者的資訊加總計算的,所以,我們很難預測股價、利率和匯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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